西寧鋼結構工程公司淺談輕鋼結構和重鋼結構區別
一、輕鋼結構概念
1、按照《門式剛架輕型房屋鋼結構技術規程》CECS102:2002的適用范圍規定:(1)主要承重結構為單跨或多跨實腹門式剛架;
(2)具有輕型屋蓋和輕型外墻;
(3)無橋式吊車或有起重量不大于20t的A1~A5(輕中級)工作級橋式吊車或3t懸掛式起重機;(這里對單梁吊車沒有限制,這主要因為單梁吊車起重量一般在5t以內,采用進口電動葫蘆可以達到10t,如天起的LD型,因此對單梁吊規范未加限制)
也就是說具有輕型屋蓋(包括吊車起重量20t以內)和輕型外墻(也可以有條件地采用砌體外墻,如《門規》第4.4.3條規定不同的抗震設防地區采取不同的外墻)的單層實腹門式剛架結構,屬于輕型鋼結構。這里的輕型主要是指圍護是用輕質材料,主要構件截面是由中厚度(指6-12mm厚)鋼板焊成的H形變截面構件。由此目前的輕鋼含義主要是指符合本規定的實腹門式剛架結構。
2、除上述門式剛架結構外,按照主要受力構件的截面組成來區分,還有以下結構形式也應該屬于輕鋼結構:
(1)由冷彎薄壁型鋼做成的結構;
(2)由圓管、方管、矩形管等做成的結構;
(3)由以上各種構件組合做成的結構。
包括國家建設部正在討論的《低層輕型鋼結構裝配式住宅技術要求》(討論稿),表明低層鋼結構裝配式住宅也包含在輕鋼結構范疇內。
3、根據一些參考值:如每平米含鋼量(45-50Kg/m2為限值),主要構件截面形式(H形、矩形、圓形等)、鋼板厚度(以12mm為限值)、最大構件重量(控制在3t內),最大跨度(一般在36m內),結構形式(如門式剛架或相近結構),廠房的檐高(控制在12m內),結構開間(控制在9m內)等,以上這些數據在判斷廠房是否屬于輕鋼時可以提供幫助。
西寧鋼結構工程公司淺談輕鋼結構和重鋼結構區別
二、重鋼結構概念
1、在現行國家規范(包括以往已經廢除的國家規范)和以往技術文件都并沒有重鋼一說,現在主要為了區別輕型房屋鋼結構,出現了“重鋼結構”這一說法,也主要應用在大型廠房項目中,如:發電廠廠房、冶金石化廠房、大型機加工廠房和裝配車間等
2、其實對重鋼結構稱之為“普鋼”更合適。因為普通鋼結構的范圍很廣,可以包含各種鋼結構,不管荷載大小,甚至包括輕型鋼結構的許多內容,也來自鋼結構規范中。
3、重鋼結構的特點基本如下:
(1)、廠房行車起吊重量:大于等于20噸,且多于2臺;
(2)、每平米用鋼量:大于50 Kg/m2;
(3)、主要構件鋼板厚度基本都大于12mm厚,構件截面形式多是型鋼組合結構;
(4)、廠房的檐高、結構開間比較大;
4、大跨度的體育場館、展覽中心,高層或超高層鋼結構是否可以稱為重鋼結構呢,雖然這類結構的含鋼量比較大,跨度也大,但體育場館、展覽中心的結構類型多是空間結構,高層或超高層鋼結構框架剪力墻(支撐體系),與輕鋼結構有明顯的區別,本人認為這類建筑還是應該分在各自的結構類型內比較好